来源:中细软 编辑:深圳中细软 时间:2017-10-13
近日,商务部对外表示,我国将于今年9月份至12月份,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其中,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等行为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近年来,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商品与服务的品牌,但随之而来的“傍名牌”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手段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
“傍名牌”具有违法行为的复杂性、法律适用的边缘性和违法手段多变性的特点,既涉及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的问题,也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还涉及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问题。“傍名牌”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驰名商标和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虽然对打击“傍名牌”行为作出了规定,但针对性不强,在具体适用法律条文时容易产生不同理解,从而影响打击力度。对此,首先要通过修订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将“傍名牌”违法行为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禁止,明确相应罚则。
其次,要严格名称核准及注册登记相关规定,堵塞管理机制体制上的漏洞,避免经营者有意将驰名、著名及“知名”商标注册为企业字号,建立涉嫌“傍名牌”企业名称注册的自我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傍名牌”问题。
此外,要积极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加大对品牌的保护力度。坚持多管齐下、综合整治的原则,运用行政、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对“傍名牌”行为涉及的产品包装、设计、广告等责令停止使用并给予严厉处罚,全面杜绝“傍名牌”等违法现象。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