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细软 编辑:深圳中细软 时间:2017-10-17
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本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提出:
一、依法将“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
二、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
四、支持雄安新区优化企业经营登记范围方式,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九、在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十、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相关请示、案件材料。
十一、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工商总局
总是找不到合适的企业名称,根据实施意见的出台,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雄安”字样了,在雄安新区大好趋势的当下,企业可谓是被给予了大福利。以某一地区命名的企业,获得这样的商标,本身就容易被大众所关注,更易得到很好传播。
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当由这样的战略眼光,赶快将这样的“雄安”收入囊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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