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细软 编辑:深圳中细软 时间:2017-11-07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哪些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申请减缴专利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专利收费减缴的比例是多少?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2017年10月1日起可办理下一年度的费减备案。
专利收费减缴备案地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事务服务系统: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
经审核通过后,则在一个自然年度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则可按上述的减缴办法享受费减。
备案有什么优势?
经过备案后,无须按照专利申请再次逐件提交费减证明。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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