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吃瓜,《明日之子》遭遇300万索赔!李志和毛不易杠上了?

来源:中细软      编辑:深圳中细软      时间:2018-07-13

撕遍了大半个音乐圈的“维权大拿”李志又出手了!这次手撕的侵权对象是刚刚开播的音乐类综艺节目《明日之子2》。

近日,南京音乐人李志在微博发表长文控诉腾讯视频自制网综《明日之子2》未经授权翻唱了自己及其他音乐人的作品,并提及年初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时也曾未经授权进行翻唱,就此,李志表示将诉至法庭,索赔300万!

image.png


细软妹先给不了解情况的吃瓜群众简要介绍一下事件经过——

在6月30日首播的第二季《明日之子》里,有一位叫邱虹凯的选手演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虽然这首歌唱下来是圈粉无数啊,但是问题来了,节目在播出的时候这首歌还没有拿到版权!

侵权找节目组就行了,那李志怎么又开始找毛不易的麻烦了呢?

原来,李志和毛不易的纠纷早在今年年初就已经发生了。当时是《明日之子》的全国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毛不易演唱了一首《关于郑州的记忆》。但是这首歌是由李志作词作曲并收录到自己的专辑中的,而李志表示从未有人找他联络过翻唱事宜。

事后,毛不易立马道歉并保证会监督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还承诺“我和我的公司决不允许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所以这次纠纷当时也就这么在微博上过去了。

image.png


但打脸的是,毛不易的承诺并没有兑现,《明日之子2》又双叒叕侵权了,怪不得让李志气不打一处来,决定旧事重提!

就在今日下午,李志发表了一篇维权总结博文,向公众表明了当前的状况以及自己坚定用法律武器保护作品的决心:

image.png


此次侵权事件还在进一步的发酵当中,看来最后只能依靠法庭的裁决了。

实际上,在《明日之子》以前,《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综艺节目屡遭侵权质疑,甚至被著作权人提起诉讼。面对这种现象,电视节目应该如何处理节目中用到的歌曲的版权问题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电视节目在制作过程中以任何方式使用音乐作品,都应当事先取得授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擅自在节目中使用其作品,就是侵权行为。


但在实际应用当中,具体情况却又很复杂——

找谁要授权?

目前绝大多数电视台都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署了版权代理协议,每年也都会支付大量的授权使用费。

但音著协只是一个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还有很多没有加入音著协、没有把作品授权给音著协代理的音乐人。即便是向音著协缴纳了版权使用费的机构,要在节目中使用这些非音著协会员的音乐人(比如李志)的作品,仍然需要单独获取授权所以,节目中用到的作品,必须要明确版权归属。


来不及要授权?

很多带有竞赛元素的娱乐音乐节目,制作周期非常短,留给歌手选歌的时间少之又少。

例如《我是歌手》每周一录像,之前又需要编曲、彩排,那么留给歌手选歌以及取得授权的时间就只剩两三天了。两三天的时间对于联系著作权人并完成授权洽谈,确实非常紧张。但这也不能成为侵权的借口!节目组该怎么做呢?

1.在节目筹备阶段就让歌手提前作出规划,然后节目组直接拿着歌单去联系各著作权人;2.节目组可以事先整理出一个已经获得授权的歌曲库,让歌手直接在库里面选择歌曲。 

如果以上两点也无法达成,至少也得先获得著作权人的一个口头许可,然后再慢慢谈授权价格和授权范围。


细软妹想说:版权纠纷不绝于耳,作品维权长路漫漫。希望经历这些侵权事件之后,音乐人能够提升自身的作品维权意识,主动进行版权登记。同时,各制作方也要注意版权保护问题,不要让提供快乐的综艺节目,反而成了侵权的急先锋。


【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若有不妥之处,请留言告知,感谢!】


上一篇:康佳4.55亿“喜提”新飞100%股权,品牌资产这么值钱?

下一篇:南北稻香村商标之争硝烟再起!到底什么样的商标最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