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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打假啦!全国首例“小猪佩奇”版权侵权案宣判!

来源:中细软      编辑:深圳中细软      时间:2018-09-03

小猪佩奇:火出幼教界,成为“社会人”

《小猪佩奇》(英文名:Peppa Pig)是一部针对2-5岁幼儿的英国学前电视动画片,该片自2004年首播后便大受欢迎,很快便被 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引进。

2015年9月,小猪佩奇正式登陆中国,相信很多家长的手机和电脑都被这部动画片占领了。原因无他,只有祭出“小猪佩奇”的大招,家中的“小魔头”才愿意保持片刻的安宁。当前,该动画在爱奇艺和优酷的播放量已经超过百亿。

不过很快,这只长着一张“电吹风脸”的粉红小猪火出了幼教界,还通过各种朋友圈表情包和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进行传播,迅速成为网友们的新宠,大家开始用小猪佩奇来描述某件事或者某个人非常的“社会”。


小猪佩奇这一动画形象,俨然已经成为了当下成人社会中的流行文化。而一个IP的爆红,意味着一款产品的销量暴涨。“社会人”小猪佩奇红透了半边天,各种周边产品也层出不穷。

不过,你买到的小猪佩奇,有可能是盗版哦!


爆红背后:盗版肆虐,小猪佩奇在华打假

实际上,小猪佩奇所属方“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戴公司)及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壹公司)非常具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早在2005年,这两家公司就于美国获得了相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又迅速向中国国家版权局申请《Peppa Pig,George Pig,Daddy Pig,Mommy Pig》(“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著作权登记,并不遗余力地在全球范围生产、制作、推广相关衍生产品。

很多追赶“社会人”潮流的国内消费者,看到标有“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周边就放心购买了,却没想到,这些产品可能都是假的,假的,假的…….

艾贝戴公司和娱乐壹公司发现,在淘宝网“聚凡优品1” 店铺中居然出现了大量印制有涉案作品动画形象的“小猪佩奇厨房小天地”玩具,随即便将店铺所有者聚凡公司、生产商嘉乐公司以及为其展开销售渠道的淘宝告上了法庭。

原告认为,聚凡公司未经许可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并展示相关图片,嘉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均已严重侵害其所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而淘宝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并未对商家上架的产品是否涉嫌侵权进行主动审查,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


一审宣判:被告两公司共计赔偿15万元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这起全国首例涉“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聚凡公司、嘉乐公司被判立即停止销售、生产侵犯原告著作权的相应玩具,聚凡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嘉乐公司赔偿1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淘宝网在收到原告起诉状后,立即删除了商品链接,看来马云这几年对假货、盗版产品的重拳出击还是很有效果的。

不过,同为被告方的嘉乐公司却十分不服,针对此判决发表了严正声明。

据《声明》内容,嘉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与小猪佩奇的中国代理商洽谈过授权事宜,并签订了书面授权书。但是后续由于许可方单方面对嘉乐公司增加严重不合理的许可要求,这才导致双方的许可协议未能全面履行。

嘉乐公司表示,杭州互联网法院目前针对该案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还未发生法律效力,自己将就这一判决提出上诉。


当前,这起全国首例“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案还未尘埃落定,嘉乐公司是否会通过起诉掀起新一轮波澜, 这还是个未知数。

不过,小猪佩奇这次直接来中国法院起诉,在知识产权领域对国内企业敲响了警钟。

据不完全统计,阿里巴巴、Mercado Libre和亚马逊等40多个主要电子商务平台,此前就曾因侵权缘故纷纷下架了超过5万件小猪佩奇周边产品。欧美品牌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极其重视,国内企业如果抱着侥幸的心态在平台上销售未授权产品,极易造成侵权而遭到控诉。

因此,随着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全世界范围内备受关注的核心问题,我国企业既要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避侵权风险,也要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布局,保护自身品牌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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